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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3年“英才进广饶”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企业招聘简章(第二时段报名通道已开启)

发布日期:2023-05-3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突出人才引领“四链”融合,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2023年组织实施“英才进广饶”服务企业引才计划,引进部分高学历层次人才到广饶县内企业、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从事科研创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与岗位

共引进33名,其中,广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3名,选派到县内企业开展科研创新工作;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10名,选派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开展科研创新工作。详见《2023年“英才进广饶”服务企业引进人才岗位汇总表》。

二、引进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高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部分专业为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B—及以上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双一流”高校指: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所列的院校(高校名单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

国(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应聘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在东营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东营单位,含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计划数量限制(不占用招聘计划数)。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3年3月10日,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对2023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核评价,相关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应在2023年3月10日前(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除外)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事业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可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应聘人员学历性质按照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规定来认定。研究生学习期间未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的人员不得应聘,研究生学习期间未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的人员不得应聘。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应聘资格。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例如招聘岗位条件为高分子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必须为高分子材料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高分子材料学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方可应聘。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对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才、顶尖人才及特别优秀人才,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严格把握,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日常报名与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分多个时段依次进行招聘报名。每人在一个时段内限报一个岗位。每个时段报名截止后,均进行考核评价,对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而相应核减的岗位以及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作为下一个时段的招聘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聘岗位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时段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将依次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尽早报名,以免因岗位满额等原因错失应聘机会。

1、日常报名。日常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如本次报名时段截止后,经考核评价成绩合格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可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参加随后时段的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入口公布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3/index.html),选择所应聘岗位类别对应的报名入口进行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网站。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初审情况通过报名网站系统予以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报名网站审核结果,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尚未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3)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学业成绩(研究生阶段)、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上传提交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2023年“英才进广饶”服务企业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校园招聘会报名(含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