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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事、劳资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人事制度改革的调研和制定相关制度文件,不断激发活力,推进人事工作创新。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和岗位管理。根据学校安排提出机构设置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人员调配等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师资发展规划和人才招引计划,做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人才招引工作;牵头做好上级人才政策的落实工作。

4.负责教师的培养管理工作。做好新入职教师的入职培训,试用期考核等工作;做好教师学历提升相关工作;做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奖励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校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好考勤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个人考核工作。

5.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并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开展师德师风评价。

6.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评聘方案并推进落实,实现评聘分离,体现能上能下的激励导向。

7.负责学校教职工薪酬分配工作。制定并不断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做好社保、绩效工资等工作。

8.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工作。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做好人事代理、劳动合同、人事档案、退休辞职、伤残等人事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各类人事报表的编制与上报,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的发布工作。

10.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